關于蒸壓加氣混凝土名稱的說明
最蒸壓加氣混凝土(英文名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縮寫AAC,分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和蒸壓加氣混凝土板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slabs。)是一種輕質、多孔的新型建筑材料,具有質量輕、保溫好、可加工和不燃燒等優點,可以制成不同規格的砌塊、板材和保溫制品,廣泛應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的承重或圍護填充結構,受到世界各國建筑業的普遍重視,成為許多國家大力推廣和發展的一種建筑材料。
蒸壓加氣混凝土最早(大約在1929年)于瑞典開始工業化生產,后在德國(1931年)得到發展,大約在1934年后傳到中國、日本以及世界各地。
關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的產品標準有兩個,一是《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標準號為GB11968-2006,歷次的版本為GB11968-1989、GB/T11968-1997;二是《蒸壓加氣混凝土板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slabs》,標準號為GB15762-2008,歷次的版本為GB15762-1995。
關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的術語標準有兩個:一個是《墻體材料術語》GB/T18968-2003,另一個是《硅酸鹽建筑制品術語》GB/T16753-1997。兩個術語標準中對加氣混凝土都有同樣的規定:一是加氣混凝土砌塊aerated concrete block,另一個是蒸壓加氣混凝土板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slabs。
關于蒸壓加氣混凝土的應用標準(規范、圖集)主要有:JGJ/T17-2008《蒸壓加氣混凝土建筑應用技術規程》、13J104《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板材構造》,此前還有03SG715-1《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NALC)構造詳圖》、06CJ05《蒸壓輕質砂加氣混凝土(AAC)砌塊和板材建筑構造》和06CG01《蒸壓輕質砂加氣混凝土(AAC)砌塊和板材結構構造》。以上標準(規范、圖集)的依據都是GB1196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GB15762《蒸壓加氣混凝土板》,這也包括03SG715-1《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NALC)構造詳圖》在內。需要說明的是,03SG715-1所稱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NALC)只是蒸壓加氣混凝土的別稱,此別稱來自于日本。日本標準的日文是
英文是:Autoclaved lightweight aerated concrete panels,意思是“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日本在引進發展加氣混凝土時,確立的戰略是單一密度規格,以便于集中開展研究和應用,因此特意用了“輕質”lightweight這個詞,縮寫是“ALC板”。但圖集說明的2.16條和2.17條已明確設計依據是GB1196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GB15762《蒸壓加氣混凝土板》,采用的就是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蒸壓加氣混凝土板,即適用于03SG715-1《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NALC)構造詳圖》的材料應符合GB11968和GB15762。補充說明,我們國家沒有以“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板(NALC)”為名的產品標準,可以說,該圖集不采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板,就沒有適用的材料。
各地在地方規范中常使用砂加氣混凝土和粉煤灰加氣混凝土以及精確砌塊等概念,甚至有問:自保溫體系是否只有砂加氣混凝土才能做。其實,答案很簡單,我國的蒸壓加氣混凝土標準有兩個,即GB1196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GB15762《蒸壓加氣混凝土板》,都沒有區別砂加氣,還是灰加氣。不論是砂加氣還是灰加氣,只是采用的原料不同而已。從我國蒸壓加氣混凝土發展歷程來看,不僅有砂加氣,灰加氣,還有礦渣加氣、煤矸石加氣等等,但執行的都是同一個標準,只要各項指標符合標準要求,沒有性能的區別。
蒸壓加氣混凝土出現這么多名稱(包括NALC、砂加氣、灰加氣、精確砌塊、自保溫砌塊等等),都是因為市場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監管部門和企業為保證建筑質量、保護企業自身權益、推出高品質產品、推動先進的加氣混凝土應用技術時,只能強調某一產品或某一品種的不得已的措施。不難看出,不論哪一部應用規范(圖集),都標明產品應符合GB1196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GB15762《蒸壓加氣混凝土板》,而GB1196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已經涵蓋了所謂精確砌塊、自保溫砌塊的全部指標和要求,既然如此,只要產品符合標準,也就無所謂名稱了。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商標法和廣告法,在商品名稱中出現“精確”等表達產品質量的詞是不妥的。